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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高中模块补考通知
作者:Wenbo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509    更新时间:2008-7-9

20072008学年下学期高中模块补考考务安排

一、补考对象

20072008学年下学期模块学分认定考试不及格的学生。

二、补考学科、模块

年级

补考学科、考试范围

高一

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全学期教学内容。

高二文科

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全学期教学内容。

高二理科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全学期教学内容。

三、补考时长、满分、范围

语、数、英90分钟,其余学科60分钟;100分;试题内容主要出自课内。

四、补考安排

高一年级(考场:4楼大课教室1

日期

824下午

825上午

825下午

时间

200

330

345

445

800

930

945

1045

1100

1200

200

330

345

445

500

600

科目

数学

历史

语文

物理

政治

英语

化学

地理

高二文科(考场:4楼大课教室2

日期

824下午

825上午

825下午

时间

200

330

345

445

830

1000

1015

1115

200

330

345

445

科目

数学

历史

语文

政治

英语

地理

高二理科(考场:4楼大课教室2

日期

824下午

825上午

825下午

时间

200

330

345

445

830

1000

1015

1115

200

330

345

445

科目

数学

生物

语文

物理

英语

化学

五、其它事项

1、考生均不得携带计算器入场。

2、试卷分题目卷和答题卷。考生均不得自带草稿纸入场,数学、物理、化学科考试由教务处统一配发草稿纸,试卷的题目卷即为草稿纸。监考员只收答题卷。

3、补考名单在学生离校前通知(或向班主任查询);考生必须携带学生证与考。

4、监考员在考前30分钟到教务处领取试卷。

福建师大文博附中教务处

OO八年七月五日

 

 

 

 

福建师大文博附中教务处

关于将高中各学科必修、选修模块

补考工作安排在寒暑假期间进行的通知

高中全体师生: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福建省高中新课程模块学习评价与学分认定意见》和我校制订的《福建师大文博附中高中新课程模块学习评价与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我校高中学生须同时符合以下3项条件方可获得所修习模块的学分:课时修习合格、学习过程评价合格以上、学分认定考试成绩合格以上。学生必须获得规定的学分方可具备高中毕业资格(具体规定详见《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

因此,凡在学分认定考试中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均不能获得相应模块的学分。这部分学生须参加模块补考,且成绩合格,方可获得相应模块的学分。

本学期起,我处拟将模块补考工作安排在寒暑假期间进行。

1、学生须持“学生证”方可参加相应模块的补考。

2、参与补考的学生按指定位置就座与考,不得调整座位。

3、根据补考成绩,教务处对补考学生相应模块的学分进行认定。

 

福建师大文博附中教务处

OO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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