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2008学年下学期高中模块补考考务安排
一、补考对象
2007—2008学年下学期模块学分认定考试不及格的学生。
二、补考学科、模块
年级 |
补考学科、考试范围 |
高一 |
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全学期教学内容。 |
高二文科 |
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全学期教学内容。 |
高二理科 |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全学期教学内容。 |
三、补考时长、满分、范围
语、数、英90分钟,其余学科60分钟;100分;试题内容主要出自课内。
四、补考安排
高一年级(考场:4楼大课教室1) |
日期 |
8月24日下午 |
8月25日上午 |
8月25日下午 |
时间 |
2:00
3:30 |
3:45
4:45 |
8:00
9:30 |
9:45
10:45 |
11:00
12:00 |
2:00
3:30 |
3:45
4:45 |
5:00
6:00 |
科目 |
数学 |
历史 |
语文 |
物理 |
政治 |
英语 |
化学 |
地理 |
高二文科(考场:4楼大课教室2) |
日期 |
8月24日下午 |
8月25日上午 |
8月25日下午 |
时间 |
2:00
3:30 |
3:45
4:45 |
8:30
10:00 |
10:15
11;15 |
2:00
3:30 |
3:45
4:45 |
科目 |
数学 |
历史 |
语文 |
政治 |
英语 |
地理 |
高二理科(考场:4楼大课教室2) |
日期 |
8月24日下午 |
8月25日上午 |
8月25日下午 |
时间 |
2:00
3:30 |
3:45
4:45 |
8:30
10:00 |
10:15
11;15 |
2:00
3:30 |
3:45
4:45 |
科目 |
数学 |
生物 |
语文 |
物理 |
英语 |
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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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它事项
1、考生均不得携带计算器入场。
2、试卷分题目卷和答题卷。考生均不得自带草稿纸入场,数学、物理、化学科考试由教务处统一配发草稿纸,试卷的题目卷即为草稿纸。监考员只收答题卷。
3、补考名单在学生离校前通知(或向班主任查询);考生必须携带学生证与考。
4、监考员在考前30分钟到教务处领取试卷。
福建师大文博附中教务处
二OO八年七月五日
福建师大文博附中教务处
关于将高中各学科必修、选修模块
补考工作安排在寒暑假期间进行的通知
高中全体师生: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福建省高中新课程模块学习评价与学分认定意见》和我校制订的《福建师大文博附中高中新课程模块学习评价与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我校高中学生须同时符合以下3项条件方可获得所修习模块的学分:课时修习合格、学习过程评价合格以上、学分认定考试成绩合格以上。学生必须获得规定的学分方可具备高中毕业资格(具体规定详见《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
因此,凡在学分认定考试中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均不能获得相应模块的学分。这部分学生须参加模块补考,且成绩合格,方可获得相应模块的学分。
本学期起,我处拟将模块补考工作安排在寒暑假期间进行。
1、学生须持“学生证”方可参加相应模块的补考。
2、参与补考的学生按指定位置就座与考,不得调整座位。
3、根据补考成绩,教务处对补考学生相应模块的学分进行认定。
福建师大文博附中教务处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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