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课任教师:
请根据市教育局安排参加培训、研讨。
相关学科的教师全部都要参加此次研讨会,不得缺席。研讨会后,我处将要求提交合格证书(复印件)存档。
研讨会后,请备课组做好工作,细致讨论培训内容,迅速将研讨会精神贯彻到课堂教学中,提高复习教学的针对性和效率。
福建师大文博附中教务处
二OO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福州市教育局文件
榕教师[2008]31号
关于举办2008年福州市普通高中高三学科教师
新课程培训、高考研讨及学科会议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市属中学(含民办中学)、福州教育学院、福州一中、师大附中:
2009年是我省高中新课改后第一届新高考。为了更好地指导我市新课程首届高三毕业班的教学与复习迎考,及时了解当前学科教学存在的问题、高考整个改革的趋势和特点、新旧课程考试内容能力要求的比较与分析以及各学科复习迎考实施方案等内容,我局拟会同人民教育出版社(福建出版总社)等教材出版机构将于2008年9月底继续依托福州教育学院,组织开展高三学科教师新课程培训及高考研讨活动。此次培训研讨与学科会议相结合,为保证学科培训研讨会议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研讨对象
全市各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2008-2009学年担任高三教学任务的各学科全体教师及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教研人员。
涉及的学科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等9个学科。
二、培训研讨内容
1、高考分析与指导、高三教学与复习研讨;
2、探讨新课程高中模块的教学与复习思路方法。
3、介绍先行的省市、学校新课程下高考教学、复习经验与体会。
三、研讨培训方法
采用专题讲座、课例分析、经验介绍、交流互动等形式。
四、培训研讨时间
2008年9月29~30日(见附件一)。
五、培训研讨地点
各学科培训研讨分别安排在市区各有关中学进行(见附件二)。
六、培训研讨管理
1、各培训研讨点所在学校应积极配合福州教育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协调此项工作,提供培训研讨的必备条件,并做好行政后勤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
2、各县(市) 区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市直各中学应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参训教师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所有参训对象准时参加培训。
3、教师参加此次高中新课程培训合格,由福州教育学院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七、其它事项
1、各学科培训研讨对象要按附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于当天上午8:20前报到,路途较远的教师应提前到达市区。
2、参训教师必须自带课程标准和必修课教材。
3、县(市)参训教师食宿自理,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附件一:高三新课程培训研讨会的时间、内容安排表
附件二:高三新课程培训研讨及学科会议地点安排表
福 州 市 教 育 局
二ΟΟ八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一:高三新课程培训研讨会内容安排表
时间 |
内容 |
9月29日上午(8:30—11:30) |
2008年高考质量分析 |
9月29日下午(2:30—5:30) |
新课程考试大纲及高考命题特点分析 |
9月30日上午(8:30—11:30) |
学科专题讲座,分组交流研讨 |
9月30日下午(1:30—4:00) |
2009年学科高三复习备考意见 |
附件二:高三新课程培训研讨及学科会议地点安排表
学科 |
人数 |
研讨培训地点 |
语文 |
380 |
福州十一中 |
数学 |
400 |
闽院附中 |
英语 |
390 |
福州三中 |
政治 |
200 |
市教院附中 |
历史 |
160 |
市教育学院 |
地理 |
150 |
福州八中 |
物理 |
220 |
福州十八中 |
化学 |
220 |
福州二中 |
生物 |
200 |
福州侨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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