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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生模块补考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894    更新时间:2008-12-23

 

福建师大文博附中教务处

关于将高中各学科必修、选修模块

补考工作安排在寒暑假期间进行的通知

高中全体师生: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福建省高中新课程模块学习评价与学分认定意见》和我校制订的《高中新课程模块学习评价与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我校高中学生须同时符合以下3项条件方可获得所修习模块的学分:课时修习合格、学习过程评价合格以上、学分认定考试成绩合格以上。学生必须获得规定的学分方可具备高中毕业资格(具体规定详见《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

另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方案》、《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管理办法》、《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综合改革方案》等文件规定,我校印发了《关于我校高中学生参加学业基础会考资格认定的通知》。《通知》规定:

1、未能获得某科目所有必修模块学分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该科目的会考。学生必须取得该科目所有必修模块的学分,方可报名参加该学科的会考。

2、学生必须全部通过规定的所有的科目的会考,方可取得毕业资格。

3、会考成绩将成为高校评价、考核、录取考生的参考依据。

依据上述规定,凡在学分认定考试中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均不能获得相应模块的学分。这部分学生须参加模块补考,且成绩合格,方可获得相应模块的学分。

本学期起,我处拟将模块补考工作安排在寒暑假期间进行。

1、学生须持“学生证”方可参加相应模块的补考。

2、参与补考的学生按指定位置就座与考,不得调整座位。

3、根据补考成绩,教务处对补考学生相应模块的学分进行认定。

 

福建师大文博附中教务处

OO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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