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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师定级公开汇报课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313    更新时间:2009-5-19

 

福建师大文博附中教务处

 

关于开展“新教师定级公开课汇报周”活动的通知 

教研组、备课组、新教师、职称未定级教师:

我校现有10位应届毕业教师职称未定级,另有1位非应届毕业教师职称未定级。本学期拟组织“新教师定级公开课汇报周”活动,以对新教师的课堂教学做出评价,并为新教师的职称定级提供参考和依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开课时间安排在第15周(51822日),开课教师在征得学科教研组同意后,确定开课时间、地点和课题。

2.开课和评课时间都可以安排在教研时间内。各学科教研时间的第一节课可以用于开课教师上公开课,第二节课可用于学科集体评议课,要求本学科教师全部参加听评议课。

3.各学科教研组要与开课教师充分讨论后再申报开课信息,以免临时变更。开课时间、地点和课题等如需变更,请开课教师务必提前3天到教务处办理变更手续。

4.开课教师至少提前3天向教务处提交公开课的纸质教案,并通过教务处网络硬盘报送公开课的电子教案和课件。

5.各学科教研组长请组织好新教师汇报课活动,负责发放并收回《评课表》,负责组织好公开课后的集体评议工作,并详细记录集体评议内容。

6.根据教研组回收的《评课表》内容和课后集体评议情况,教研组长拟写一份新教师课堂教学能力鉴定报告;开课教师和教研组长共同填妥《见习期满新教师公开汇报课鉴定表》的各个项目,于开课后一周内提交到教务处,作为开课教师职称定级的依据和参考之一。

7.教务处提请学校领导、各处室负责人观摩公开课,并参加课后集体评议。

8.开课教师的定级公开汇报课必须独立完成(不进行集体备课等集体研究、讨论)。

9.开课教师如需调整课程安排,请按规定到教务处办理调课手续。

福建师大文博附中教务处

                      二OO九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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