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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避险能力------高二(6)班柳楚楚
作者:柳楚楚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988    更新时间:2011-3-28

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避险能力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三月,是春风和煦、万木吐绿的美好月份,俗话说:“一年之际在于春”,人们把许多节日或者纪念日都放在了三月。35,“向雷锋同志学习”纪念日;38,国际劳动妇女节;312,中国植树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3月21,世界睡眠日;3月22,世界水日;3月23,世界气象日。

                                                      

今天328是第十六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推进中学生自护安全教育的有序开展,积极培养学生珍爱生命的意识,增长基本的安全自护知识,提高避险抗灾能力,因此我国制定了“安全教育周活动”。

为什么我们国家要制定安全教育周活动呢?那是因为,我国每年非正常死亡的学生数都在1万人以上,更有50余万人次学生遭受意外伤害,也就是说,中小学生因食物中毒、溺水、交通事故等意外事故死亡的,平均每天都有四十多人,相当于每天有一个班的孩子消失,可见,由于中小学生缺乏安全保护意识所引发的伤害,已成为威胁学生安全的头号杀手!所以,国家确定了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活动。连续几年的“安全教育日”活动,取得了明显效果。近年来各种安全防范意识在中小学师生中得到了较好普及,防范风险的能力有了很大提高,重大事故发生率有了明显降低。

但是,安全事故仍然时有发生。例如去年: 311,福州市马尾区琅岐经济开发区金砂小学宣传栏混凝土雨盖突然倾覆,造成正在出黑板报的7名学生5名死亡2名受伤;318,福州市延安中学高二(5)班学生骑电动车前往学校的路上,在华林路与五四路交叉口与一出租车相撞,当场死亡;1025日晚,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广纳镇小学四年级至六年级寄宿制学生晚自习结束后,在下楼梯时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8名学生死亡,45名学生受伤;1016日上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第二中学附属小学学生在下楼参加升国旗仪式时,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1名学生死亡,12名学生受伤;所以,我们仍然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这样才能杜绝安全隐患。因此我向同学们做如下倡议:
  第一、上下楼梯要有序慢行,特别是出操、集合等集体上下楼梯时,大家一定不要争抢。注意靠右慢行,各行其道。课间不要在楼梯上玩耍,严禁从楼梯的扶梯上滑下来。让我们共同维护上下楼梯、上下台阶的秩序,保证安全。  

第二、不要在走廊教室里追逐打闹和进行体育活动。教室是我们学习的地方,我们需要一个相对比较“静”的学习环境。教室里桌椅密集,棱角很多,走廊又比较狭窄,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所以,再次提醒大家课间不要在走廊教室里追逐打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第三、同学之间要友好相处。同学有困难大家来帮助,凡事讲谦让、宽容。有什么矛盾纠纷要各自多作自我批评,化解矛盾;不要为了一点小事就吵嘴,更不能动手打架。切忌用拳头代替说理,从而造成对自己、对同学的伤害。

第四、上学放学途中特别要注意交通安全。走路要走人行道、过马路要走斑马线、十字路口不闯红灯、不在街上打闹。在没在指示信号的路上过马路,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第五、不要到非游泳池的水域去游泳,不要到河边玩耍。万一发现有人落水,一定要尽快喊到大人、或者打110,而不要自行跳下去救援。

第六、同学们应加强网络安全意识,不浏览不健康网站。严禁进入“三厅两室两吧”。

 第七、放学后按时回家,不在街上逗留,不与陌生人交往,不能接受陌生人馈赠礼物,在校期间不私自离校,受到不法侵害时及时打急救电话。不管在什么场合,如果遇到坏人,都要灵活机智,避开他们,要知道赶紧保护自己,脱离险境。

 同学们,未雨绸缪,防患未然,是安全教育永恒不变的基石;保障生命,尊重生命是安全教育永恒不变的主题。我衷心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加强安全意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做好各方面安全防范工作,在全校形成一个“人人关心校园安全”的浓厚氛围,让我们的校园里,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做到警钟长鸣!

谢谢大家。

 

 

 

                                                           3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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