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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月考、半期考方案(征求意见稿)
作者:Wenbo    教务处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616    更新时间:2006-11-9

福建师大文博附中2006—2007学年上学期

第二次月考、半期考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初一半期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由初一年段相应学科集备组制订考试范围、考试难度、考试内容、考试题型、考试时长、考试总分等考试说明事项,集备组长于1020(星期五)前将考试说明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委托兄弟学校相应学科集备组命题。教务处统一制订试卷格式。

二、拟于114(星期六)举行我校第二次月考,初一考试科目: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由我校初一相应集备组负责命题,各学科考试时长60分钟,卷面满分100分,均为闭卷考试,按我校月考实施方案施考。相应学科集备组长于1028日前(星期四)前将命制好的试卷、参考答案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办理印卷手续。以上学科第一、二次月考成绩各按30%70%折算,计为半期考成绩。

三、高一半期考试必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采用市教育学院统一命制的试卷,按市教育学院半期考试方案施考。以上三个学科半期考试即为必修模块1的学分认定考试,半期考试成绩即为该次考试成绩,结合学生自开学之日起至半期考之日止的的学习态度、课堂表现、作业情况、出勤情况等因素综合认定是否授予学分。

四、高一半期考除以上必考科目外,学生另需选考3个学科,选考办法如下(学生任选以下2个方案之1):1、选物理、化学2科,加选政治、历史、地理中的1科;2、选政治、历史、地理中的2科,加任选物理、化学中的1科。以上学科半期考试卷命卷办法:1、由我校相关集备组制订考试范围、考试难度、考试内容、考试题型、考试时长、考试总分等考试说明事项,各学科集备组长于1020(星期五)前将考试说明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委托兄弟学校相关学科集备组命题。试卷格式由教务处统一制订。

五、高一学生选考科目的半期考成绩以该次考试成绩为准;未选考科目的半期考成绩以该学科第一、二次月考各按30%70%折算。

六、拟于114 日(星期六 )举行高一年级第二次月考,考试科目: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由我校高一相应学科的集备组负责命题,各学科考试时长60分钟,卷面满分100分,均为闭卷考试,按我校月考实施方案施考。各学科集备组长应于1028(星期四)前将命制好的试卷、参考答案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办理印刷手续。

七.半期考试科目的《半期考考试说明》表格另发,各集备组应组织本组成员认真,详细填写说明事项,于1020(星期五)前报送教务处,以便我处委托兄弟学校根据《考试说明》命题。

八、我校第二次月考、半期考各学科考试预期及格率不得低于70%,请各学科在命卷(第二次月考试卷)、制作《考试说明》(用于委托命题)时注意把握试卷难度、题型、题量、赋分等情况,确保实现考试的预期目标。

九.半期考试安排表

注:加“*”科目为市统考科目。

十、周五下午半期考结束后,学生放假,周日晚自习正常进行;周六、周日,教师评卷(评卷与质量分析办法另行通知)。

十、第二次月考安排表

十一、第二次月考、半期考考务规定另行书面通知或召集考务会议布置。

十二、课任教师对本征求意见稿如有不同意见,请于1016日前向教务处反映。

                                                           

                                             200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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